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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
一、依据
我单位拟建设半岛平台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,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)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征求公众意见。
二、建设项目基本信息
1.建设项目名称:半岛平台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
2.建设单位名称:半岛平台
3.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0472-6962770
4.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5.项目建设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
6.项目建设内容: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。其中,一期工程租用厂区东侧的空地新建年产3000t全系列稀土抛光粉生产车间一座;二期工程在原有车间内新建1条抛光粉生产线,产能为2000t/a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,填写公众意见表(网络链接地址: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nJO-yluUgXB7DkNEJrg4cA 提取码:9bp8)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张喜龙
邮寄地址: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校园路东39号
联系电话:0472-6962716 15847696631
电子邮箱:tjsmzxl@163.com
传 真:0472-6962101
五、其他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建设单位:半岛平台
日期:2021年 4 月 8日